根据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做好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推选工作的通知》(川直工委〔2017〕48号)要求,按照评选条件,经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评选和推荐,局机关党委委员投票推荐,征求局人事教育处、纪检监察审计处意见,拟推荐成都地震基准台杨宁家庭为我局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候选对象。现予以公示(材料附后)。
公示期为7天(2017年4月1日—4月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人事教育处(028-85457640)、纪检监察审计处(028-85450477)、机关党委(028-85439480)反映。
中共四川省地震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