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职责:
组织编制实施全省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局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管理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负责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财务检查;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积金管理;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指导、监督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编制实施全省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局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改革;拟订发展与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国库支付和日常财务管理;负责预算、决算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管理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和专项资金;负责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监管;负责财务检查;负责地震事业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公积金管理;负责监管国有资产经营性活动;指导、监督财务核算中心工作;承办局交办的其他工作。